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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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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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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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事故发生。市建管处于7月5日至7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共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程5个、省级优良工地11个、省级安全文明小区7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5个;全市范围内抽查在建工程项目45个,共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186条;下达执法建议书2份,提出执法建议5条;现场封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塔机及施工升降机3台。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区市建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总体到位,积极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严格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安全监督标准化档案管理。各方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总体到位,文明施工有所提高,市场行为有所规范。同时也发现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建立健全“两个体系”标准建设方面存在缺项,施工现场尚未落地实施;安全资料管理在新旧标准之间衔接不畅,理解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仍然存在安全管理缺位、扬尘治理不力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现场召开了由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及属地建管机构参加的检查反馈会,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各自履行职责,立即组织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属地监管责任有待加强。个别区市建管部门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认识不足,未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工程进行彻底梳理排查。体现在隐患排查记录不清晰、处罚程序不严格、闭环整改不到位、档案建立不完整等方面。反映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足,基层监管人员履职不认真,管理失之于松,处罚失之于宽。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在个别工程项目未得到有效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脱岗现象严重。公司月检、项目周检、安全员和监理人员的日常巡检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资料不全面、不真实。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个别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不能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理,未能有效监督施工现场隐患整改。例如: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威海宏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金海滩1号工程,大部分管理人员不在岗,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未注册,监理公司未按要求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威海祥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景泰混凝土5#车间工程现场无安全管理资料。

  (三)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临时用电未严格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存在一箱多控、线缆私拉乱接现象,未依据标准要求对总配电室设置的进行规范设置;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立网、平网防护不严密,存在破损残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纵向水平杆设置不全,连墙件设置不合理,悬挑脚手架钢梁固定方式不规范;多层建筑不设卸料平台,造成脚手架局部严重变形;模板支撑架不按规范要求搭设,可调托撑倒置,丝杠顶端伸出过长,缺少纵横向拉结;塔机基础四周防护不严,排水不畅,吊钩保险装置失效,扶墙件不能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设置,个别现场未配备专业塔吊指挥人员,塔机安装拆卸未履行告知程序,未进行安装交底,多塔作业缺少防碰撞措施;施工升降机限载限乘标识不明显,楼层门封闭不严密,未设置楼层信号联络装置。例如: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水缘金座二期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临时用电配置不规范,起重设备的使用、维护不到位,安全管理资料无针对性,与实际脱节;浙江同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威海颐高之信电子商务产业园工程现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临时用电系统不符合TN-S系统,起重设备的使用、维护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四)建筑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部分工程项目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等问题;参建单位人员履职不同程度的存在缺岗现象,其中外地企业及监理单位缺岗情况尤为突出;部分参建单位管理人员随意变更未办理备案手续,或未按中标承诺进行人员配备,导致现场管理责任不清;部分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足,现场疏于管理,监理过程无工作痕迹,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现场资料记录不齐全不真实,存在造假代签现象。例如: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第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华山金屿双创孵化产业园工程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威海梦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汇龙公馆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无相关人员签字。

  (五)消防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数量配备不足,现场材料堆放无序,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个别现场存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违规住人的现象;现场消防道路设置图,消防器材布置图不齐全、不真实,部分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的设置达不到应急使用的要求。

  (六)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扬尘治理不够重视,未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未按照制定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责任。未严格执行威海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未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六个百分百”标准,现场扬尘噪音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未达到齐全有效设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监管程序,大力推动标准化建设。各级建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建立“一企业一册、一项目一册、一专项一册”的标准化监督管理档案,作为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参建主体单位务必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标准。各施工项目部及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并到岗履职,现场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和分部分项检查清单要求进行排查整改,不留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属地建管部门进行复查,保证施工现场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三)加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级建管部门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安全监督标准化程序逐一梳理、建档造册、排查销号。重点加大对机械设备、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及隐患整治力度。要针对属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法和措施,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坚决遏制突发性伤害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各级建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整治,强化监督管理。所有建筑工地未达到“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的、扬尘噪音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未达到齐全有效设置的,都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要进一步在标准化和精细化上狠下功夫,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针对不同工地工程进度、抑制扬尘设施建设等情况,逐工地列出存在问题,分别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对照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落实或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要求不力的项目要进行顶格上限处罚。

  (五)强化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各企业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严防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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