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5]12号)文件精神,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真实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等工程综合工日市场单价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工程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为76元/工日,装饰工程为82元/工日。该指导价是我市工程造价计价综合工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综合工日市场单价不得低于上述价格。
二、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最低限度为74元/工日。
三、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1日